(1958年9月4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一百次会议通过)
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宣布:
(一)中华人民共和国的领??矶任@铮桑?。这项规定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切领土,包括中国大陆及其沿海岛屿,和同大陆及其沿海岛屿隔有公海的台湾及其周围各岛、澎湖列岛、东沙群岛、西沙群岛、中沙群岛、南沙群岛以及其他属于中国的岛屿。
?。ǘ┲泄舐郊捌溲睾5河斓牧旌R粤哟舐桨渡虾脱睾0锻庠档河焐细骰阒涞母髦毕呶撸踊呦蛲庋由焓@铮桑┑乃蚴侵泄牧旌?。在基线以内的水域,包括渤海湾、琼州海峡在内,都是中国的内海。在基线以内的岛屿,包括东引岛、高登岛、马祖列岛、白犬列岛、鸟丘岛、大小金门岛、大担岛、二担岛、东绽岛在内,都是中国的内海岛屿。
?。ㄈ┮磺型夤苫途么埃淳谢嗣窆埠凸男砜?,不得进入中国的领海和领海上空。
任何外国船舶在中国领海航行,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的有关法令。
?。ㄋ模┮陨希ǘㄈ┝较罟娑ǖ脑蛲视糜谔ㄍ寮捌渲芪Ц鞯?、澎湖列岛、东沙群岛、西沙群岛、中沙群岛、南沙群岛以及其他属于中国的岛屿。
台湾和澎湖地区现在仍然被美国武力侵占,这是侵犯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土完整和主权的非法行为。台湾和澎湖等地尚待收复,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有权采取一切适当的方法,在适当的时候,收复这些地区,这是中国的内政,不容外国干涉。